稅務登記證丟了該怎么辦
一、報失。
當稅務登記證遺失后,要在遺失的15個工作日想稅務局書面材料。
隨后必須對丟失的稅務登記證登報公示廢止后,向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報失確定,再次簽發新的稅務登記證。
二、提前準備補辦有關材料。
1、填好稅務登記證報失報告書,并在“負責人稅務局”欄簽屬審核建議并簽名蓋公章。
2、發表稅務登記證申明的版塊并蓋板
3、發表稅務登記證遺失聲明的報刊,雜志期刊報頭或刊頭并蓋公章。
三、稅務局審理
將有關材料遞交到稅務局,根據審批后就可申請辦理1個新的稅務登記證了。
四,有關要求:
依據《稅務變更管理條例》(國稅總局令第七號)?第39條要求?納稅人、納稅人丟失稅務登記證件的,理應自丟失稅務登記證件生效日15日內,書面材料負責人稅務局,屬實填好《稅務登記證件丟失報告書》,并將納稅人的名字、稅務登記證件名字、稅務變更身份證號碼、稅務登記證件有效期限、發證機關名字在稅務局認同的書報刊中作遺失聲明,憑書報刊上發表的遺失聲明向負責人稅務局申請辦理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變更需要材料:
一、內資開張備案:
1、企業營業執照或其他審批從業有效證件及工商局申請表或其他審批從業申請表及影印件;
2、相關行政機關、單位準許開設的文檔及影印件;
3、相關合同書、規章、合同書及影印件;
4、法人代表和股東會人員名單;
5、法人代表(責任人)或小區業主第二代身份證、護照簽證或是其他證實真實身份的合理合法有效證件及影印件;
6、組織架構一致編碼證書及影印件;
7、納稅人的關聯上品牌的名冊、相關關系及詳細地址;
8、房地產業產權證明文檔和房子土地租賃合同及影印件;
9、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的申請書復印件二份(規定包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各類內容);
10、負責人國稅局行政機關必須的其他材料、有效證件。
二、外資企業開張備案:
1、中華共和國政府機構授予的“批準證”影印件這份;
2、中華共和國國家工商局授予的“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這份;
3、已被準許的“項目可行性匯報”、“規章”影印件各這份;
4、已被準許的“協議書”影印件這份(國外獨資以外);
5、組織架構一致編碼證書及影印件;
6、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的申請書復印件二份(規定包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各類內容);
7、負責人國稅局行政機關必須的別的材料。
三、國外企業開張備案:
1、中華共和國政府機構授予的“批準證”影印件這份;
2、中華共和國國家工商局授予的“企業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影印件這份;
3、組織架構一致編碼證書及影印件;
4、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的申請書復印件二份(規定包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各類內容);
5、負責人國稅局行政機關必須的別的材料。
四、企業子公司開張:
1、中華共和國政府機構授予的“批準證”影印件;
2、中華共和國國家工商局授予的“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3、已被準許的“項目可行性匯報”、“規章”影印件;
4、已被準許的“協議書”影印件(國外獨資以外);
5、住房證明影印件;
6、總組織所在城市國稅局行政機關出示的在異地開設子公司的證實;
7、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的申請書復印件二份(規定包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各類內容);
8、負責人國稅局行政機關必須的別的材料。
五、個人企業工商戶開張備案:
1、企業營業執照或別的審批從業有效證件及工商局申請表或其他審批從業申請表影印件;
2、審批開張通知單;
3、居所、經營場所證明及影印件;
4、小區業主第二代身份證、護照簽證或是別的證實真實身份的合理合法有效證件及影印件和小區業主相片;
5、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的申請書復印件二份(規定包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各類內容);
6、負責人國稅局行政機關必須的別的材料。
六、別的企業開張備案:
1、相關行政機關、單位準許開設的文檔;
2、相關合同書、規章、合同書;
3、法人代表和承擔成員名單;
4、公司法人(責任人)或小區業主第二代身份證、護照簽證或是別的證實真實身份的合理合法有效證件及影印件;
5、組織架構一致編碼證書及影印件;
6、銀行賬號證實及影印件;
7、居所或經營場所證明及影印件;
8、授權委托代理協議書影印件;
9、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的申請書復印件二份;
10、負責人國稅局行政機關必須的別的材料。